合肥律师,合肥离婚律师,合肥刑事律师,合肥律师免费咨询。合肥律师安徽汇思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说:咨询者A与B恋爱期间非婚生育一个孩子C,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分手,C一直交由B抚养,后B因意外身故,孩子转由B父母代为抚养。但因B父母年龄较大且体弱多病又将孩子交由B的其他兄弟代为抚养。现在A得知B身故后,多次联系死要求将女儿C带回身边自己抚养,但B的父母和其兄弟总是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,A为此很无奈,特咨询这种情况如何处理?我告诉咨询者: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,对方因故去世,现在您是孩子的唯一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,对方应当把孩子交给给你抚养,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,如果对方仍不予配合,这种情况下,可至法院提起诉讼程序解决。一般这种案子的结果没有什么疑问。请咨询者放心即可。如果你也有关于婚姻家庭抚养或继承方面的问题,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与我取得联系。我将在现为您解答。关注合肥律师安徽汇思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,学习更多法律小知识。